江西將計分處罰“不良執照”
加入時間:2011-10-11 09:54:41 當前新聞點擊率:4712
普朗醫療資訊--近日,《江西省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辦法(試行)》實施,該省將建立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檔案,對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進行記分管理,記錄和評分結果作為醫療機構校驗醫院評審、評價等的重要依據。 醫療機構出現59種不良執業行為,將受到每次1分~12分不等的記分處理?!?/span> 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指醫療機構在醫療執業活動中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規范性文件的行為。今后,凡是在江西省行政區域內依法取得執業許可的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均須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記分管理和定期監督檢查。衛生監管部門將根據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的類別和情節,將給予12分、6分、4分、2分、1分五個不良記分檔次。評分以校驗年度為一個周期,一個評分周期期滿后,分值消除,重新開始記分。校驗期為1年的醫療機構,其不良執業行為評分超過18分,登記機關在辦理校驗時,給予1個月~6個月的暫緩校驗期;不良執業行為評分超過24分,認定其不能通過校驗,注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年度不良執業行為評分超過12分,延緩醫院評審1年;超過18分,暫停其本周期醫院評審工作。 上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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