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鼓勵更多‘深喉’發聲,揭發食品藥品違法行為
加入時間:2011-10-12 08:27:17 當前新聞點擊率:4954
上海市食藥監局11日對外透露,為進一步拓寬監管信息渠道、廣泛搜集案件線索、增強發現和打擊違法犯罪的效能,上海市食藥監局將提高舉報涉食品藥品違法的有功人員的獎勵金額,最高可達20萬元。尤其針對“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等相關行業的違法行為。 據介紹,上海市食藥監局修訂了已實行五年的“舉報有功人員獎勵辦法”,將獎勵分為一般獎勵和雙倍獎勵,確立重獎機制,最低獎勵500元,最高20萬元;并詳細列舉了16種涉食品藥品的嚴重違法情形,凡是舉報對象符合這些情形并查實的,將予以重獎。原先舉報涉食品違法行為有功人員最高獎勵5萬元。 為了鼓勵更多的“深喉”發聲音,新辦法還加強了對舉報人的保護,創設隱名舉報制度,即凡是舉報人認為其舉報行為可能損害自身安全的,可以不提供其真實姓名或名稱,但提供其他能夠辨別其身份的信息,或采用書面委托的形式,委托他人代為申請、領取獎勵。上海市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透露,“問題饅頭”曝光正是因為有了“深喉”的出現,“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等相關行業的違法行為越來越隱秘,我們需要‘深喉’發聲音幫助主動揭發。” 原辦法將獎勵范圍框限為7種藥品醫療器械違法行為,5種食品保健食品違法行為及5種化妝品違法行為。為了充分發揮公眾對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的社會監督作用,此次新辦法將獎勵范圍擴大到全部舉報違法行為案件,包括移交司法機關查辦但未申領獎勵的情形。 上海市食藥監局表示,舉報線索是各部門重要的信息來源,市民應共同參與監管,維護自身和公眾健康權益,發現社區內存在違法回收、制作、銷售食品藥品和保健食品等嚴重危害公眾健康的行為,應積極舉報投訴、提供線索,可向962727監管熱線或所在區縣食藥監部門舉報。監管部門一旦查實,將嚴厲打擊。 凡是舉報對象符合16種涉食品藥品的嚴重違法情形,將予以重獎 1、用非食品原料制作加工食品 2、用回收食品、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劑作為原料加工食品 3、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 4、未依法取得生產許可證組織生產的 5、在化妝品中添加違禁原料 6、明知產品中添加藥品或其他違禁物質仍銷售 7、未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生產的 8、生產依法必須取得批準文號而未取得批準文號藥品的 9、使用依法必須取得批準文號而未取得批準文號的原料藥生產藥品的 10、擅自更改生產批號、有效期的 11、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經營的 12、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假藥、劣藥(按照假藥、劣藥論處的除外),仍然銷售或者使用的 13、未取得《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生產的 14、生產未取得《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醫療器械的醫療器械公司。 15、上市醫療器械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造成傷害事故且不積極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及后果的 16、產生其他社會惡劣影響和嚴重后果的 文章來源:酶標儀生產廠家普朗醫療網編發表!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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