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擬出臺藥品和醫療器械使用監督管理辦法
加入時間:2015-10-09 08:47:00 當前新聞點擊率:2801
醫療器械網訊,安徽擬年底之前出臺藥品和醫療器械使用監督管理辦法,《安徽省藥品和醫療器械使用監督管理辦法(修訂草案)》正在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有望于今年年底實施。 義診當“噱頭”兜售藥品器械將被罰款 在安徽,新規明確提出,醫療機構等使用單位被禁止使用郵售、互聯網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眾出售處方藥。醫療機構以義診、義賣、試用、零售等方式銷售藥品、醫療器械,將被按照《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使用不合格二手醫療器械最高罰1萬 使用單位使用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受讓、受贈使用過的設備類醫療器械的,由藥監部門責令改正,并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醫院濫用藥品、器械將被列入“黑名單” 藥監部門應當建立藥品和醫療器械使用信用管理制度,將不依法安全、有效使用藥品和醫療器械的單位列入不良記錄名單。 藥監部門應當建立藥品和醫療器械使用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應急預案。藥監部門接到藥品和醫療器械使用突發性群體不良事件報告后,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確保公共安全。
《修訂草案》對藥監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部門也提出要求,如果有參與藥品或者醫療器械購銷活動的、向使用單位推薦藥品或者醫療器械等行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上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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