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取消11家不具備經營條件的醫療器械企業
加入時間:2015-10-26 08:55:56 當前新聞點擊率:3174
普朗醫療器械網訊,今年7月太原市食藥監局發布的醫療器械監管公告中,公告了一批不具備經營條件且無法取得聯系的經營企業,其中有8家企業至今未與市食藥監局聯系,另有3家醫療器械經營企業主動交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依據我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等規定,太原市食藥監局決定注銷這11家企業《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并自公告之日起停止其醫療器械經營行為。 醫療器械的安全有效關乎人民群眾生命健康,醫療器械的經營過程直接影響產品的質量安全。經營辦法作為《條例》的配套規章之一,在修訂的總體思路上,主要把握了以下四點: 一是適應醫療器械產業發展方向。既能適應主要流通業態的模式,也能適應當前已經出現以及今后可能發展的多業態模式的特性化要求,確保醫療器械質量安全。 二是滿足醫療器械監管工作需要。既強化程序規范,也加強實體規范。 三是順應簡政放權要求。力求體現和適應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需要,簡化許可和備案程序。 四是加大對違法違規處罰力度。進一步明確違法行為認定、違法責任追究,提高罰款額度,增加違法成本。 合法經營是醫療器械安全的保障,是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的基礎。隨著執法力度的加強,相信將逐漸杜絕醫療器械非法經營、銷售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