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醫療器械企業亂賣這類設備將罰款!
加入時間:2016-04-26 09:11:40 當前新聞點擊率:2647
普朗醫療器械網訊 國家衛生計生委公布了《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的規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規定指出, 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 同時,文件對終止實施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所涉及的醫療設備也進行了規范,提出了新的要求。 涉及醫療設備相關的內容摘錄 1、縣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醫療衛生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執業準入和相關醫療器械使用監管,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執業規范的宣傳培訓等工作; 2、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包括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職責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下同)對含有胎兒性別鑒定和人工終止妊娠內容的廣告實施監管,并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3、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對與胎兒性別鑒定和人工終止妊娠相關的藥品和超聲診斷儀、染色體檢測專用設備等醫療器械的生產、銷售和使用環節的產品質量實施監管,并依法查處相關違法行為。 4、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制定胎兒性別鑒定、人工終止妊娠以及相關藥品和醫療器械等管理制度。 5、醫療器械企業銷售超聲診斷儀、染色體檢測專用設備等醫療器械,應當核查購買者的資質,驗證機構資質并留存復印件,建立真實、完整的購銷記錄;不得將超聲診斷儀、染色體檢測專用設備等醫療器械銷售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和個人。 6、醫療衛生、教學科研機構購置可用于鑒定胎兒性別的超聲診斷儀、染色體檢測專用設備等醫療器械時,應當提供機構資質原件和復印件,交銷售企業核查、登記,并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7、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將超聲診斷儀、染色體檢測專用設備等醫療器械銷售給無購買資質的機構或者個人的,由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上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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