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計委要求:縣醫院必備這些醫療設備
加入時間:2016-05-24 10:03:43 當前新聞點擊率:3554
普朗醫療器械網訊 近日,國家衛計委辦公廳印發了《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基本標準》和《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推薦標準》。這兩大《標準》均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0號)而制定的。衛計委在下發的通知中明確要求,各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遵照執行。兩大《標準》對縣醫院的科室設置、人員配置、醫療技術水平、醫療設備設施、醫療服務、醫療質量管理、信息化建設方面均有細致規定。其中,就與醫療器械行業直接相關的設備設施方面,我們梳理如下: 1、不管是《基本標準》還是《推薦標準》,縣醫院的設備設施得包括四個組成部分:基本設備設施、病區基本設備、病房單元基本設備,以及??圃O備。 2、在前三大基本設備上,《基本標準》和《推薦標準》一致。只不過《推薦標準》需要的數量更多。 基本設備設施包括:門急診能夠提供輪椅、推車、拐杖、助行器、助聽器、老花鏡等設備設施。 病區基本設備包括:按需要配置治療車、病歷車、搶救車、藥物振蕩器、床單位消毒器、監護儀等設備。 病房單元基本設備包括:供氧終端、吸引終端、輸液架、呼叫器。
注:在專科設備的配置上,《基本標準》和《推薦標準》的規定簡單介紹,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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