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醫院與公立醫院享同等稅收優惠
加入時間:2010-12-10 08:41:28 當前新聞點擊率:6334
商報訊記者昨日從財政部了解到,今后社會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和營利性醫療機構,將與公立醫療機構享有同樣的稅收優惠政策。中央財政則于近期下撥5.5億元補助資金,用于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辦醫。 國務院辦公廳11月26日印發的《關于進一步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意見》明確,“社會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按國家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營利性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實行自主定價,免征營業稅”。 除了營業稅的免征優惠,財政部社會保障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對社會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對其自產自用的制劑免征增值稅,對其自用的房產、土地、車船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社會資本舉辦的營利性醫療機構同樣享受這些優惠,但免征時間為3年。 “過去,即便是能夠享受營業稅減免的民營醫院,3年免稅期一過,還是要按照服務業繳5.5%的營業稅和25%的企業所得稅,有些醫院為此只經營3年就關門了,嚴重影響了民營醫院的聲譽。”北京市政協委員、北京慈銘健康體檢管理集團總裁韓小紅表示,稅收優惠政策有利于民營醫院長期發展,以慈銘為例,僅減免營業稅一項每年就可以為醫院節省幾千萬元,占企業納稅總額的1/3. 不過,有業內人士指出,雖然國家對民營醫院有免征營業稅的政策,但部分地區沒有執行,給一些民營醫院的發展帶來困難,“只有已出臺的政策落實到位,民營醫院才能健康發展”。 ----摘自東方財富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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