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已經初步建立規范的社會救助體系
加入時間:2011-10-19 11:04:34 當前新聞點擊率:4466
十一五”時期,西藏自治區各級民政部門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基本建立起了城鄉低保、農牧區五保供養、社會救助等各項制度,并不斷規范完善。城市低保、醫療救助、住房救助日趨規范化,教育救助、法律援助、臨時救助制度積極實施。目前,西藏初步建立起了規范、全面、科學的社會救助體系。 城市低保基本實現了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全自治區享受城市低保的人數達42040人,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330遠,月人均差額補助提高到234元;農牧區困難居民生活救助制度改革取得顯著成效,全區全面建立并實施了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區23萬人均收入1300元以下的農村居民全部納入了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實施效果良好。將救助標準由原來的8000元提高30000元,對患大病或長期支付高額醫藥費的救助對象,在享受最高額度醫療救助后,基本生活仍無法維持的,最高救助限額可提高到60000元。全區累計救助城鄉醫療救助對象為55442人(次),兌現救助資金7320.65萬元。 西藏自治區還把全區符合條件的14185名五保人員全部納入納入了農村醫療救助范圍,生病住院全年最高可在救助基金中報銷60000元。 本文由體外診斷試劑廠家,普朗醫療網編發表!轉載時請注明文章來源,謝謝合作! 上一篇: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