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監管最新消息醫院不得郵售網售處方藥
加入時間:2011-10-19 11:25:20 當前新聞點擊率:4366
為加強醫療機構藥品質量監管,規范醫療機構使用藥品行為,昨天,普朗醫療從藥監部門了解到,國家食藥監局近日發布實施了《醫療機構藥品監督管理辦法(試行)》。醫療機構使用的藥品應當按照規定由專門部門統一采購,禁止醫療機構其他科室和醫務人員自行采購。如果因為臨床急需進口少量藥品的,應按有關規定辦理。另外,醫療機構不得采用郵售、互聯網交易、柜臺開架自選等方式直接向公眾銷售處方藥。《辦法》對醫療機構藥品的購進、儲存、調配、使用等行為提出了規范要求,并對相關法律責任做了具體規定。醫療機構配制的制劑只能供本單位使用,未經省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醫療機構不得使用其他醫療機構配制的制劑,也不得向其他醫療機構提供本單位配制的制劑。 另外,《辦法》還明確,醫療機構發現假藥、劣藥,應立即停止使用、就地封存并妥善保管,并及時向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藥品,應立即停止使用,通知藥品生產企業或者供貨商,并及時向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需要召回的,醫療機構應當協助藥品生產企業履行藥品召回義務。 本文由c型臂生產廠家,普朗醫療網編發表!轉載時請保留文章出處,謝謝合作! 上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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