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瞳”雖美 消費前應先看店家有沒有醫療器械證
加入時間:2012-04-13 16:30:18 當前新聞點擊率:6260
普朗醫療器械網編輯 訊 4月12日上午,南湖區藥監部門對市區新東方商城的飾品店進行檢查,通過檢查發現有兩家飾品店老板未持醫療器械證仍在銷售“美瞳”并向兩家店鋪發出了行政建議書,要求他們把正在銷售的“美瞳”在5個工作日內撤柜。經之前“美瞳”納入醫療器械后,很多店鋪仍在未持相關證件的情況下繼續銷售該產品。 “從4月1日起,所有裝飾性彩色平光隱形眼鏡產品全部納入醫療器械管理,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統一監管。”區藥監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美瞳”屬于直接進入人體的醫療器械,使用質量不合格的產品或者使用不當等,都可能導致眼角膜損傷,甚至失明。目前市區經營裝飾性彩色平光隱形眼鏡的主要有飾品店、眼鏡店、商場等,大部分小店都不具有經營資格,但仍繼續銷售質量沒有保障的“美瞳”產品,小編在此提醒各位市民,“美瞳”雖然能使人的面部看起來更加美觀,但為了健康購買時請到具備角膜接觸經營許可資格的醫療器械銷售經營企業的商家購買,確認所購產品已經獲得醫療器械注冊證書,并按使用說明合理使用。這樣健康才有保障,不要一時的貪小便宜或者為己方便,這樣會帶來更多疾病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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