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近日頒布
加入時間:2011-10-26 08:30:18 當前新聞點擊率:4906
《江西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近日頒布,《辦法》針對少數定點機構掛床住院或掛賬積累充當住院,偽造醫療文書及報銷憑證套取新農合基金等問題,都有了明確的禁止性規定和處罰措施。 新修訂的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規定,各級衛生、財政部門要主動會同審計、公安、監察等部門,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嚴厲打擊欺詐新農合基金的行為;認真開展定點醫療機構年度專項考核,使日常監管與年度考核緊密結合,確?;鸢踩?/p> 農村醫療救助對象和五保戶人口參合率達100%?;I資標準也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其中各級財政補助200元,參合農民個人繳費40元。到2012年,我省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50元,收繳工作本月已啟動,新農合基金的安全至關重要。 《辦法》規定,定點醫療機構年度考核標準分為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其中,定性指標實行“一票否決”,如果定點醫療機構出現違規的,年度考核直接認定為不合格,將直接扣減財政補助資金。 這些“高壓線”包括:沒有條件開展或不嚴格執行補償費用即時結報(直補)制度,直接向參合農民墊付應補償款;將新農合病人一次住院分解成二次甚至二次以上;允許甚至要求新農合住院病人到門診做大型檢查、到門診藥房取藥或院外購藥,未經醫院批準到院外檢查;存在過度檢查、過度治療、不合理用藥、不合理收費等違規行為;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新農合基金等。 根據新規定,對定點醫療機構違反醫療服務價格政策,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分解項目、私立項目收費的,擅自提高藥品價格的,進行過度或重復檢查、過度或重復治療,或違反臨床用藥常規及聯合用藥規范,超劑量、超品種用藥的,使用非本病種治療藥物的,累計違規費用達5000元-10000元的,年度考核直接認定為不合格,暫停定點資格一年;達1萬元以上的,取消其定點資格,并追究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責任。衛生院“掛床”也將取消定點資格。 如果屬經治醫生個人行為的,個人累計違規門診費用達5000元以上的,暫停六個月新農合病人處方權或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來源于醫療器械廠家,普朗醫療網編! 上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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