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區查處一起無證經營醫療器械案
加入時間:2013-05-23 10:39:12 當前新聞點擊率:3107
普朗醫療器械網訊 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02年發布的醫療器械分類目錄中,醫療器械屬于第二類醫療器械且不屬于不需申請《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產品,企業需取得《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后方可經營。近日,西區食品藥品監督所根據群眾舉報,對轄區一間涉嫌無證經營醫療器械的藥店進行了檢查?,F場檢查發現,該店營業場所的銷售貨架上擺放有二類醫療器械“納米先鋒納米銀婦用抗菌器(Ⅱ型)”。
西區食品藥品監督所提醒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一是部分第二類醫療器械外包裝與外用藥比較相似,經營者要在進貨驗收時辨別清楚;二是藥品零售企業如需經營醫療器械,應在經營范圍中增加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權;三是醫療器械經營者應向供貨商索取要產品的注冊證、檢驗報告等相關資料,并妥善保存。
經查實,該店未取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其經營上述醫療器械的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涉嫌無證經營醫療器械。為此,該所扣押了上述違法經營的醫療器械,并對該藥店進行立案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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